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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今日發表評論文章指,由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從中央與特區的責任劃分,到相關機構與職責的劃定,再到明確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國安立法最大程度展現對特區政府的信任和依靠,無不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評論文章又指,一個主權國家將維護國家安全事務交給地方處理,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能夠做到,既彰顯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和勇氣,也表明對特區政府的莫大信任。文章續指,草案明確指出,包括執法檢控和司法工作都由特區去完成,絕大多數案件都交給特區辦理,而中央機構在行使相關執法權、管轄權時,是有限度、自我克制以及少之又少的,並指中央不會取代特區有關機構的責任,也不會影響特區依據基本法享有的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文章亦指,「那些散播國安立法令一國兩制已死的聲音,和認為司法獨立終結的想法,都可以休矣。」

文章亦指,「誰執法、誰檢控、誰審理,一目了然。在清晰明確的規定面前,那些想藉此混淆視聽、干擾民意的計劃必然泡湯」,並指有理由相信,有中央的堅定支持、有國安法的堅強守護、有特區政府的努力,有香港市民的堅心力撐,香港一定能戰勝風浪、迎接更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