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嗜毒無業漢兩年前吸食冰毒後,尾隨陌生男子到深水埗某劏房單位,突然衝入廚房取得六寸利剪,刺向兩名年僅二至三歲的小童及兩名成年男子。被告否認四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但承認四項傷人罪,獲控方所接納。彭寶琴法官指涉案四名事主沒有長期的心理及生理創傷實屬僥倖,最終判被告監禁50個月。

45歲男子吳汝增與18歲兒子吳華宇從內地來港探親,暫居於親戚在深水埗石硤尾街53號白花大廈租住的劏房單位,二人出門時發現下雨而回家取傘,被告羅凌亮當時尾隨吳汝增,更在吳汝增開門後阻擋他關門,吳問他為何在此但羅默不作聲,羅突然衝入廚房取得六寸利剪,刺向吳汝增與吳華宇的胸口,再刺向屋內三歲女童徐佩霓的左手臂,又刺向屋內兩歲男童吳子軒的胸口,吳汝增遂拿起菜刀自衛,被告便逃離現場,四名事主事後留院治理3日至19日不等。

被告羅凌亮年輕時已有吸食海洛英的習慣,並約在2013年起轉食冰毒。羅指他以為吳當時開門歡迎他入屋,看見屋內兩名幼童後認為吳請他挑選一名幼童來贍養,羅便發怒取得利剪意外地向四人施襲。報告指被告現已成功戒毒,精神狀況穩定,相信重犯機會不大。彭官則指被告闖入民宅刺傷四人,當中更包括年僅二至三歲的小童,四人沒有沒有長期的心理及生理創傷實屬僥倖,最終判被告監禁50個月。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