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葉劉:中央派國安顧問指導港是無可厚非
06月22日
被問到顧問是否等同「黨委書記」,葉劉淑儀則表示,不知道對方屬於甚麼職位的官員,但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屬於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北京有權行使主權,不應視為干預。
至於特首有權指定法官審理案件,葉劉淑儀認為,根據2009年商人蔣麗莉挑戰律政司的司法覆核案,法庭確立律政司有權決定案件在甚麼法庭審理,她又認為,並非很多法官有相關經驗。她相信,將來特首在委派法官之前,相信會徵詢律政司和首席法官的意見,又認為將來若出現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律政司會按案情的嚴重程度,分配予那一類法院審理,亦即是有特別法庭等。
對於中央在特定情形下管轄極少數案件,會否意味案件將在内地審判,葉劉淑儀相信,如果香港有嚴重危害國安行為,而目標是中央政府,無理由中央完全無管轄權。所以在極少和極嚴厲的情況下,中央才保留處理管轄權,但相信會盡量吸納普通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