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在特定情形下,中央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特殊極端案件或涉及國際關係,特區政府無法處理,便需尋求中央協助。

譚耀宗在一個電台電節節目表示,中央好信任特區政府,因大部份案件均由香港的執法機關執法和起訴,並由香港法院審理。不過,他提到,有一些事情可能是「想像唔到」,在好特殊及極端情況下,或特區政府未能處理時,中央需要保留管轄權,特區政府無法處理的案件,而又要求中央協助,如中央同意就會移交內地起訴及審理。

譚耀宗補充,一些特殊及極端的例子,或會衝擊本港執法部門及法院,又或者案件涉及國際關係,特區政府無法處理,或會提請中央尋求協助。他強調,一切都有機制、有安排,「唔係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