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就放寬電視電台業務守則徵詢公眾 建議包括提早成年節目時段
06月23日
有關建議涵蓋範疇包括(一)因應部分香港物業廣告及香港境外物業廣告已受其他規管制度監管,建議放寬廣播機構須就播放該等廣告提供所須文件的規定;(二)准予在電視播放體育節目時加上廣告材料,惟須符合指定的條件/規限;及(三)放寬成年觀眾節目及若干成人材料的播放時間,由最早晚上11時30分提前至晚上11時。
通訊局認為,放寬規管的建議可減輕持牌廣播機構的合規負擔,讓他們在業務運作和節目編排上更具彈性,亦無損觀眾及聽眾利益。建議詳載於諮詢文件並已上載至通訊局網站(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1/cp20200623.pdf)。市民可於2020年7月23日或之前向通訊局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