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今日公布,審議了2宗投訴個案,均涉及香港電台節目,分別涉及播放的一首歌曲歌詞含有粗俗用語,以及在合家欣賞時間內播放的節目含有某酒精品牌的植入式廣告。通訊局裁定2宗投訴成立,並就涉粗俗用語歌曲的投訴向港台發出警告。

通訊局表示,第一宗投訴是有關2019年12月15日在港台第三台節目《Simon Willson》播放的歌曲《Jackie Chan》,數次出現粗俗用語。通訊局裁定投訴成立,並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敦促它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另一宗投訴,有關2019年9月30日在港台電視33及港台電視33A台播放的電視節目《天氣預報》的投訴,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經考慮投訴的情況後,通訊局決定不向港台施加懲處,但提醒港台採取必要措施,以確保日後遵守《電視廣告守則》的相關條文。 據指,該投訴指涉及的在節目在合家欣賞時間內播放,惟含有某酒精品牌的植入式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