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譚惠珠:國安案法官國籍問題 最終決定權是特首 06月24日 列印 譚惠珠稱,國安案件法官國籍問題最後需由特首作決定。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法工委聯同港澳辦、中聯辦,昨日在香港舉辦多場座談會,聽取香港各界對「港區國安法草案」意見後,今早繼續有各界人士到中聯辦。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抵埗時回答傳媒提問,她指,社會對處理國安案件法官國籍問題有不同意見,包括外籍法官不能處理國安法案件,亦有人指法官擔心會被制裁等,她強調,最終決定權在行政長官。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昨日在中聯辦舉辦了12場座談會,聽取香港社會各界對港區國安法的意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昨日在座談會上提到,無「一刀切」禁止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法官審理國安案件,而是由特首指定一批適合法官,可避免相關法官審案時或出現「雙重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