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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早前表示,特區政府公務員同時是國家的公務員,擁有雙重身分。他於立法會再解釋有關言論,指出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是特區政府首長,對中央和特區負責,而公務員對特區政府負責,這顯示公務員透過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與中央政府在憲制秩序聯繫。

民主黨胡志偉於質詢中提到,公務員是否要遵守國家《公務員法》中堅持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注意制度等規定。聶德權表示,「一國兩制」下香港實行與內地不同的公務員制度,而《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並沒有《公務員法》,故公務員無需遵守。

聶德權強調,公務員當然要根據本港制度和法律辦事,但中層或以上公務員制訂牽涉內地的政策,不能只以特區為本位,亦要兼顧香港是國家一部分,有這樣的視野才能把「一國兩制」落實好。

民主黨黃碧雲質疑,聶德權的說法破壞公務員制度,將本應政治中立、不偏不倚的公務員政治化。聶德權說,政治中立是指不論公務員的政治信念為何,均要對現屆政府和特首完全忠誠,而公務員不偏不倚是他們要不偏不倚履行政府政策,不是「這邊不幫,那邊也不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