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內地首富黃光裕假釋 考驗期至明年2月16日 06月24日 列印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表示依法裁定對黃光裕假釋。網圖 內地傳媒報道,前內地首富、國美創辦人黃光裕出獄,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表示依法裁定對黃光裕假釋。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刑罰執行機關的上報,依法裁定對黃光裕予以假釋,假釋期限為開始假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 黃光裕曾被喻為內地零售業大亨及最年輕首富,一度被內地胡潤富豪榜列為首富。他於2010年8月被判因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和行賄罪,判刑14年,服刑期間獲得兩次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