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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前護理總經理涉嫌在處理向其私交好友所擁有的貿易公司採購總值300萬元的貨品時 , 沒有申報利益衝突及作出虛假申報,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16日以待轉介到區域法院答辯,期間被告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外出侯訊。

63歲女被告徐若萍案發時為醫管局一名護理總經理 ,她涉嫌於2012年10月16日至2017年2月7日期間,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醫管局護理總經理,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或在與該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

徐涉嫌在建議醫管局向「波波公司」就貨品供應索取報價,錢佩玲是該貿易公司的唯一擁有人及在該公司有直接財務權益,徐未有向醫管局申報她與錢屬私交好友及有財務往來而引起的利益衝突,徐又涉嫌在推薦由上述貿易公司供應貨品時,以及在周年申報表上,虛假地向醫管局申報她與該公司並沒有利益衝突。如醫管局知悉被告及錢屬私交好友關係及有財務往來,則不會處理有關採購項目及支付款項予該公司。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