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記協:法例衝擊司法獨立 新聞自由缺乏保障 06月26日 列印 記協指國安法不少條文衝擊司法獨立。資料圖片 記協去信人大委員長栗戰書,指港區國安法草案的內容,未有具體條文保證媒體編採自由不受影響,草案規定其地位凌駕香港其他法例,不少條文和規定直接衝擊司法獨立,令新聞自由和記者人身安全更缺乏保障。記協要求人大常委懸崖勒馬撤銷立法,如必須進行,應先展開公開和廣泛的諮詢。記協要求,草案需列明條文必須符合《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香港的部分,內容必須符合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準則。對於特首可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案件,案件可轉到內地審理,記協認為有關規定破壞司法獨立,極度關注中央有權直接管轄部份危害國安案件的規定,擔心如有傳媒涉及在內,將會因兩地傳媒角色、做事方式及制度不同,令香港新聞工作者現享有的權利難得到合理保障,要求所有在香港發生的案件由本地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