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今起一連三日開會,港區人大代表黃均瑜出席一個節目時表示,目前未有「港區國安法」具體條文,但他指法例是針對少數人,刑罰夠重才有阻嚇力,預料暴動罪最高刑罰達10年監禁,又認為若會判處終身監禁是合理。

黃均瑜指,港區國安法法例除了訂明罰則,還包括「防範」與「禁止」,例如公職人員要承諾效忠香港特區,不能舉辦反對中央的活動。他又指人大常委會要改變一國兩制都可以,人大有絕對的權力。

被問到叫「結束一黨專政」等口號會否違法,出席同一節目的前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就指,若在示威活動中舉外國旗幟,明顯是違反法律,又指法律訂立後就可知道詳細內容。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就批評法例影響全港700萬人,但條文連特首及律政司司長亦未看過,形容是「不要問,只要信」,目前仍要猜測條文內容是離譜。他說目前未知具體條文,無法討論,又擔憂一旦通過港區國安法,就不再是一國兩制,人權將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