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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一連3日在北京開會,議程包括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另有報指,港區國安法將於周二上午表決,草案列明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而在三個特定情況下中央保留管轄權。

據新華社報道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今早於北京人民大會堂主持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沈春耀,對「港區國安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報道又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曹建明、張春賢、沈躍躍、吉炳軒、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陳竺、王東明、白瑪赤林、丁仲禮、郝明金、蔡達峰、武維華,秘書長楊振武出席會議。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楊曉渡,國務委員王毅,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部分成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部分全國人大代表,以及有關部門負責同誌等列席會議。

另有傳媒報道,人大常委會將於周二上午閉幕,並會表決港區國安法。而四大罪行中,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較人大常委譚耀宗早前透露3至10年的刑期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