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36歲男子透過社交媒體認識到一名女子後開始交往,但女子因宗教關係而拒絕婚前性關係;該男子因無法發洩性慾,再加上女友母親不接受自己,為了報復便對女友的9歲女兒下手,先指姦再性侵多次。最終,新加坡法官判他有期徒刑22年以及鞭刑24下。

據新加坡《早報》報導,男子被控告21項罪名,指他在2016年2月26日至2017年4月28日間,多次性侵當時只有9、10歲左右的女童。當時男子從事物流業,是一名送貨員,經由Facebook認識已經有女兒的女子,並自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與女友一家人同住,而且搬走之後還是三不五時會跑到女友家過夜。

報導指出,女友因為宗教關係,所以認為一定要結婚、成為合法夫妻才可以發生性關係。不過,女友的母親則一直不認同男子,他為了報復,決定性侵女友母親最疼愛的外孫女。男子趁深夜所有人都入睡時指姦女童,後來更直接性侵她,女童忍耐許久終於對母親坦露實情。

男子出庭辯稱「不夠成熟」才會犯錯,並說自己身為成人卻沒有保護女童,感到十分愧疚、將來會檢討改正。檢查官則痛批男子利用女童對她的信任,而且被女童質問時還說謊,稱自己半夜的行為是在「做夢」。法官最後判困他22年以及鞭刑24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