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打擊危險駕駛,日本國會日前完成修法重罰「逼車」行為,將於明日起實施,明定「以妨害通行為目的貼近車輛或急踩煞車等行為」就是逼車,違者最高監禁五年或罰款100萬日圓(約7.2萬港元)。

當地警方今日向駕駛人士發送宣傳單張,說明「逼車是犯罪」,未來也將加強取締。包括東京都警察等約30人前往東京都八王子市的中央自動車道石川停車區,向往來駕車人士發放有關傳單。警方同時出動直升機從上空進行取締,並負責警戒查看有無可疑車輛。一名50多歲駕車人士說,受到疫情影響變成開車上班,有時會看到可能是急著上班的貌似逼車行為,希望大家都能守法不要危險駕駛。

日本國會日前完成「自動車運轉處罰法」及「道路交通法」修法,符合要件的逼車行為就可適用「危險駕駛」;如果惡劣駕駛造成死亡事故,最高可處20年有期徒刑。日本過去對「逼車」並沒有明確定義,但這次透過修法,明定「以妨害通行為目的貼近車輛或急踩煞車等行為」就是逼車。逼車一旦肇生危險,最高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