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男子因為經濟問題竟將自己11個月大的女兒,當成出氣袋,拳打腳踢至傷重死亡,桃園地院法官將狠父重判監禁18年。

去年4月23日清晨,23歲姓林男子因經濟問題心情不佳,期間11個月大的女嬰哭啼,因而情緒失控,手腳並用重擊女兒頭、胸,導致女嬰顱內骨折、出血,其後在廚房沖牛奶的林妻返回房,發現女兒臉色鐵青,奄奄一息,緊急送院,惜搶救無效不治。

桃園地院法官29日宣判斥林男手段十分兇殘,本應處最嚴厲之刑,但考量家人幫求情,依家暴殺人罪重判林男18年,即使假釋另2名幼年子女已有自衛能力,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