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人涉屯門大興基地外示威堵路 延至8月再訊
06月29日
被告一共15男3女,分別是陳達富,鄧泓祥,陳樂朗,何奕恒,李嘉熹,陳家朗,吳嘉俊,許諾,伍栢衝,關善瑜,吳筠怡,14歲龔姓少年,15歲湛姓少年,15歲江姓少年,鄧唯健,梁文健,陸俊恒,王靜儀。大部分人為學生,當中亦有人報稱社工,待應等。成年被告年輕介乎17至38歲。他們被指去年10月30日,在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的公眾地方參與非法集結。其中13人另外涉嫌攜帶口罩,面罩,圍巾等妨礙識別身分的物品,而觸犯《禁止蒙面規例》。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