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今日(29日)公布,政府為聘有「長散工」的建造業僱主提供的補助金,將於7月6日至31日接受申請。

建造業僱主若於今年3月份,為一名強積金「行業計劃」下的「臨時僱員」作了最少15天的強積金供款,該名僱員將成為「合資格僱員」,僱主可按每名「合資格僱員」申請3.6萬元補助金。成功申請者須承諾由今年8月至明年1月不會裁員,並將獲發的補助金全數用於支付「合資格僱員」的工資。

政府將會透過建造業議會處理有關申請和發放補助金。申請者屆時須於議會網站下載申請表及承諾書,填妥後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以電郵提交申請。

申請者在提交申請時,必須授權相關強積金受託人向政府及議會直接提供其今年3月及8月至明年1月的強積金供款資料。政府及議會將以相關強積金受託人所持有的記錄計算僱主今年3月份「合資格僱員」的數目及可獲發的補助金額,相關資料亦會用作審核申請人將來有否遵守承諾之用。

發展局表示,預計一般可於收到申請後6至8星期內,向申請者發放補助金。議會將以電郵通知申請者審批結果,並安排以自動轉賬形式發放補助金。

政府至今共推出兩輪「防疫抗疫基金」,截至昨日(28日),已向約44萬名建造業工友和約1.6萬所業界企業發放共超過43億元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