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盜用同袍信用卡 被控盜竊等12罪明提堂 06月29日 列印 該名男警將被控以8項盜竊罪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將於明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警方表示,在去年3月7日在大埔區拘捕一名35歲劉姓男警,被控盜竊罪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將於明日(30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指,早前接獲一名警務人員報案,指在遺失信用卡後,發現信用卡有數宗可疑交易,其後拘捕一名35歲劉姓男警。經調查後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男警將被控以8項盜竊罪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將於明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表示,非常重視人員操守,指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定必嚴正處理,包括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