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預料今天通過《港區國安法》,有關法例隨即實施。而法例規定的執行架構,亦要隨即運作,包括中央政府駐港國安公署、港府成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律政司及警隊的執行部門等等。其中,由特首出任主席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下設秘書處,秘書長由特首提名、中央任命。昨天就傳出,國安委秘書長將會由特首辦主任陳國基兼任。

中央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為香港訂立國家安全法,同時定下整個執行架構,將反對陣營殺個措手不及,特區政府亦要急忙配合,設立各個執行部門。不過,據聞港府至今未有計畫向立法會為此「開位」。警務處及律政司都各自透過內部資源調配,成立國家安全的執法部門,而法例規定由特首出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必須下設秘書處,由秘書長領導,秘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這個秘書處如此規格,秘書長又要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職級當然不能太低,政府內部一直傳言,這個秘書長會是另一個D8職位。政府開設任何首長級職位,都要去立法會開位,但至今未有任何「開位」消息。昨天終於傳出消息,指這個秘書長會由特首辦主任陳國基兼任。

究竟政府是否為了避過向立法會要求開位,於是決定由陳國基兼任呢?有官府中人就指出,由於政府要「臨急臨忙」設立新架構,在人手安排上面對不少困難。由於涉及國家安全、秘書長又需要中央任命,需要可靠、可信,並非隨便可以找人出任,加上時間緊逼,暫時由陳國基兼任秘書長亦是合理安排。

陳國基本身是入境處處長出身,與內地國家安全部門一向有合作關係,相信他出任秘書長亦會獲得中央接納。不過,陳國基本身是特首辦主任,本已事務繁忙,現在兼任國安委秘書長,難免令人感到特區政府「求其」,「敷衍了事」。有港府官員就相信,這種兼任安排只是臨時性質,不會是長久安排。

其實,內地一向覺得國家觀念一向是特區政府的弱項,要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亦真不容易。「港區國安法」亦因此規定,由中央指派國安顧問,作為國安委的顧問。一般估計這個國安顧問,會由新成立的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負責人出任。內地就有文章分析國安公署與國安委的關係,指出國安法草案規定,駐港國安公署應當與國安委「建立協調機制,監督、指導」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因此,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上,駐港國安公署代表國家,行使監督權、指導權,地位自然在香港國安會之上。」反而,草案規定駐港國安公署的工作部門與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司法機關建立「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行動配合」,當中「協作」是一種平等的合作關係,並無上下級關係,體現了對執法、司法機構的尊重。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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