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李家超指保安局正建立執行機制 盡快設立國安委
06月30日
李家超表示,他與各紀律部隊全面配合實施,保安局正建立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於警務處內成立專職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有效執法力量,履行《港區國安法》下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工作,其他五支紀律部隊也會在其專業範疇全力協助和配合警務處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政府會按《港區國安法》的規定,盡快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入境事務處處長及海關關長會是國安委成員。
李家超表示會帶領各紀律部隊全面履行應有職責,做好《港區國安法》的落實工作,致力維護國家安全,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社會安定太平,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特區政府即將公布實施《港區國安法》,以防範、制止和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人,保障的是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和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