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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近來曝光多年前「冒名頂替上學」舞弊案,引發民憤。山東紀監委昨日(29日)深夜通告,針對其中兩宗冒名頂替事件共查處46人,兩名頂替者已被公安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刑法修正案正在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建議,在刑法修正案草案加入相應罪名,並加大量刑標準,以立法保障公民「前途的安全」。

山東36歲的農家女陳春秀早前報考成人教育學校,發現自己已經「畢業」,揭發16年前同縣考生頂替其讀大學的醜聞,引發強烈關注,多宗冒名頂替舞弊案亦被接連曝光。

山東省紀委通報指出,冒名頂替陳春秀就讀山東理工大學的陳豔萍,其父親、舅舅透過請托關係偽造學籍、戶籍等資料,被立案偵查或調查。加上協助偽造資料的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煙莊派出所所長等共計29人受到降級、黨內警告等處理。另一宗被通報的舞弊案,是1996年陳偉冒名頂替王麗麗上中等專業學校(中專)。陳偉和請托關係偽造戶籍的父親,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協助偽造資料的聊城農業學校、於集派出所人員等15人,受到黨紀政紀等處分。

通報又稱,在1999年至2006年間,山東省有242人冒名頂替取得學歷,將被逐人逐件調查處理,絕不姑息。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正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人大常委張業遂建議,在現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增加「冒名頂替上學作弊罪」。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丁仲禮更指出,「冒名頂替」事件非常惡劣,民憤極大,都要予以嚴厲打擊。人大常委傅瑩也稱,人大可以從立法角度對重大社會問題做一個呼應,維護社會公平。

其實,冒名頂替讀大學舞弊案絕非山東獨有,1998年陝西的荊高峰、2003年內蒙古的麻巧珍、2004年湖南的羅彩霞,近年僅媒體曝光的頂替事件就有數十宗。就連央視名嘴康輝也險些「被頂替」。他在自傳中透露,一名競爭者的父親以職務之便瞞報其成績,後來是康輝父親在高校、相關部門之間多次奔走,康輝才終被當年的北京廣播學院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