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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警日前發現,一輛「潛水艇」在道路上行駛,引來民眾圍觀拍照。警方上前截查後,發現該車輛為人力發電的「電動車」,而司機則為一名外籍人士,最終被警方處以罰款。

在上月30日晚上6時許,長寧區民警在協和路北翟路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潛水艇」在道路上行駛,引來不少民眾圍觀及拍照,警員隨即上前截查。據警方調查後所得,該名司機為來自德國的外籍男子「蓋先生」,而該輛外形看似「潛水艇」的電動車,則是他在外國花費約8000歐元所購買,此前一直在自家屋苑內使用。由於該電動車使用腳蹬產生電能轉化為動力,蓋先生以為屬於中國法律中所指的「非機動車」,因此直接在公路上行駛。

經警方鑑定後,認為其電動車不符合中國的「電動自行車」上牌標準,屬於無牌車輛,目前長寧警方已依法先予扣留涉事車輛,並以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規定註冊登記上道路行駛,情節較輕的違法行為,對他處以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警方又提醒,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等,均屬於未按規定註冊登記的通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