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接受央視專訪,指港區國安法令警隊執法有法可依,為警隊打擊分裂國家等罪行的執法提供了法律依據,極大增強了警隊維護國家安全的信心。

鄧炳強表示,過去一年,香港發生了很多暴力事件,部分行為涉及威脅國家安全,過去並沒有法例規管這些相關的行為,令警方難以將一些破壞國家安全的人拘捕。但現在國安法明確列出這些罪行,令相關的犯罪行為得到規管,有法可依。警務處的國家安全處,將全力配合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他會堅定不移的協助特首維護國安,帶領警隊一如以往專業執法,確保社會安穩。 

鄧炳強說,在國安法立法前一刻,很多人的真面目全部暴露出來,以前主張「本土主義」的人,現在說過去是被港獨騎劫,更表示要退出社運,又有過去和示威者一起參與所謂“抗爭”的人,現在選擇退休了。這些都顯示了國安法對香港社會穩定所發揮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