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主派議員發聯署信,再次要求特首林鄭月娥親自到立法會解釋《港區國安法》在香港實施的細節及接受質詢,以釋公眾疑慮,敦促林鄭月娥回信,並出席特別會議。

信中表示,早前已聯署致函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林鄭月娥親自到立法會解釋《港區國安法》,但該法公布及生效近一周,立會明天更安排聯席會議討論該法,而林鄭月娥至今音訊全無,缺乏對立會應有尊重,對此深表遺憾。

信中指,《港區國安法》生效翌日已有十人被捕,新法的禁區紅線眾說紛紜,「何為犯法」至今仍是輿論焦點。新法的規範必須是可理解及可預見,具有客觀及一致認定的標準,如果一般市民無法明確掌握,根本有違立法原意,唯一的結果就是恐懼統治。

信中又指,林鄭月娥身兼港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是本港最高決策官員,也多次表明會在新法公布後盡力向社會解說。惟過去一周,新法解說工作均由律政司及保安局包辦,但執行上,新法影響遍及各部門。而立法會是本港唯一民意憲制機構,《基本法》要求特首向該會負責,是莊嚴的憲制要求。故此有迫切需要由林鄭月娥根據《議事規則》第 8 條親自出席特別答問會,緊急向議員匯報及回應質詢,尤其針對各局及部門執行新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