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中指出,根據法律改革委員會報告書,提出多項立法建議,包括將拍攝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如廁和性行為等,列為觸犯窺淫罪或私密窺視罪,而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的行為,將被視為未經同意拍攝私密處罪,但由上而下拍攝衣領的行為則不包含在內,當局會就立法建議諮詢公眾3個月。

保安局提出多項立法建議,包括訂立窺淫罪和私密窺視罪作交替罪行,在未經受害人同意下,觀察受害人進行私密行為,包括如廁,或記錄受害人進行私密行為的影像,將可構成犯罪。如果未經同意,操作設備使人能夠觀察受害人私密行為,或記錄私密行為的影像,都可構成犯罪。

當局也建議將發放偷拍的私密影像罪及未經同意下發放私密影像列為罪行,將目前無特定法例處理發布、傳閱、出售或以任何其他形式發放非法取得的相片或影片,視作犯罪行為,以保護受害人。

當局亦建議將有關罪行納入為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下,指明列表的性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