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昨日召開首次會議,並訂立國安法的執法細則。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細則令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進一步受損,形容是「將內地的防火長城搬到香港」。

莫乃光指,警方過去要求服務供應商移除訊息或索取用戶資料時,都需要向法庭申請手令,但執法細則使警方只要認為與國安法有關、有合理懷疑就可。他批評做法是行政繞過法庭把關,再加上「國家安全」的定義不清,令人擔心法例被濫用,亦無申訴程序。

他又表示,所有截取通訊的行動無需再經法庭批准,會令以往的監察制度及《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形同被廢。他指出,條例加諸於服務供應商或平台公司的責任及罰則高,質疑警方會否要求供應商過濾網站,擔心此做法會為業界帶來壓力,最終或會減少甚至撤出在港的服務,又批評條例是將內地的防火長城搬到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