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國安法不存在凌駕性 與基本法相輔相承 07月07日 列印 鄭若驊指國安法和基本法相輔相承。 立法會3個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國安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基本法仍是本港憲制性法律,若涉及國安問題,港區國安法就適用,不存在哪部法例具凌駕性,而是相附相承。人民力量陳志全質疑國安公署執行職務時不受香港管轄,鄭若驊指,國安法寫明公署人員要遵守全國性法律及香港法律,接受國家監察機關監督,公眾可作投訴。有議員關注在立法會的發言會否涉違國安法被檢控,鄭若驊就指,若因為由特權而不可被法律檢控,是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亦容易被濫用。她又批評民主派誤導市民,指國安法已列明以不違背基本法第1條和第12條規定,作為基本原則,並列明要保障港人的人權自由,批評他們誤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