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公務員協會認同公務員宣誓的建議,公務員工會聯合會梁籌庭就關注宣誓的內容,以及違反誓言的罰則。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亦認為建議無問題,但政府應交代擁護和效忠的標準。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冲提到,《公務員守則》已提及擁護《基本法》、盡忠職守等對公務員的要求,認為公務員要認清在《基本法》下的責任,認同宣誓或簽署文件的方向,但關注宣誓的方式和內容,協會要再諮詢會員意見。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就認為,當局應清楚交代公務員言行的底綫,例如下班後的言論是否仍須與政府立場一致,以及違背誓言的後果,包括刑事責任。因為反修例風波而成立的新公務員工會表示關注公務員須否承擔不合理的法律後果,主席顏武周稱,一旦落實有關建議,該會會員將視乎宣誓或文件內容與相關罰則,再決定是否宣誓或簽署。

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認為,若公務員誓言是參照《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有關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和法官等的宣誓規定,建議並無問題,但政府必須解釋清楚建議的目的,並諮詢公務員團體的意見。他估計部分公務員會關注,如果不宣誓或簽署有關文件,會否影響升遷,以及如何量度擁護和效忠的標準。

民建聯歡迎建議,但議員陳恒鑌關注分階段要求公務員宣誓的步伐太慢,認為公務員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屬應有之義。經民聯梁美芬亦支持建議,形容是政府自反修例示威後撥亂反正的第一步。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則憂慮,公務員將失去表達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