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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舉行年結記者會,內會主席李慧琼表示,本立法年度內會運作受到前所未有的干擾,經過17次會議,共28小時會議時間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以致內會停擺逾半年,共有93條附屬法例未能在修訂期屆滿前經內會討論成立法案委員會。她指,截至7月9日,本年度立法會只通過了17項法案,較上會期最後一年度通過29項法案大幅減少。

她稱,作為內會主席,她有四大遺憾,分別是內會變成議會抗爭主戰場,令民生議案被拖延甚至犧牲;行政立法關係惡化;議會暴力升級,以及香港與中央互信未能改善。

被問到日後是否有需要修改《議事規則》,李慧琼指,隨着新形勢出現,負責任的議會需要研究是否更新《議事規則》,相信下屆議會會有其處理方法,而她個人認為,議事規則委員會有需要檢視拖延選主席程序的問題。

內會副主席馬逢國提到,有議員濫用37A臨時動議,很多時候會議時間不足以討論動議,認為是浪費會議時間,須檢討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