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畢業禮持刀中大內地生獲律政司撤控 官判守行為惟質疑性質嚴重 07月13日 列印 被告當日突舉起利刀。資料圖片 被告當日突舉起利刀。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去年11月7日中文大學畢業禮當天,有應屆畢業生示威,期間一名內地男學生被傳媒拍攝到在百萬大道外,高舉一把疑似利刀指向人群。他被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今在沙田裁判法院獲控方撤控,並申請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21歲中國籍學生李丹石,報稱地扯居住伍宜孫書院,被控去年11月7日在中文大學中央校園大學圖書館外的公眾地方,非法攜有一把刀。控方指案情輕微,並無人受傷,同意被告簽保守行為處理。裁判官提出被告用刀指向人群,案情比多宗持有鐳射筆案件嚴重,質疑有關案件應否以簽保守行為處理,但控方回應是按律政司指示處理。法庭記者:羅綽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