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因測試國安底線 湯家驊料多人被DQ
07月20日
湯家驊認為,目前引用《港區國安法》取消參選資格的可能性為零,因《國安法》只有一條條文列明被定罪的人士不能參選,而現時暫未有人就此被定罪。他說有關條文是一個原則性指示,無訂明有法律後果,選舉主任仍依據現有的選舉法例及《基本法》確認提名,而《國安法》相關的條文是涉及定罪後的情況。
指泛民初選沒違《國安法》
身兼英國最高法院院長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韋彥德早前發表聲明,稱《港區國安法》部分條文引起關注,英國會否再派法官來港擔任終院非常任法官,視乎香港能否維持司法獨立及法治。湯家驊回應,認為聲明的重點在於如何執行《港區國安法》,又指有關《國安法》的案件會涉及很多政治問題及國家安全的敏感資料,行政長官較為清楚,有必要由她指定法官,而相關法官需經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並非只由行政長官一人決定委任何人。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