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拳頭距離」開槍射頭指控不實 警澄清:絕無此事
07月22日
警方指,事發時,警員於又新街一帶截停搜查可疑人,對面馬路的一名男子及在場的人不斷叫囂,更有人作勢投擲物品。警務人員為驅散聚集羣眾,及制止羣眾進一步的暴力行為,遂使用最低所需武力,於十米外向人羣停留的涼亭頂部發射胡椒球槍,目的是以胡椒球散出之粉末驅散在場人仕。
警方稱,一名考慮參選立法會的人誣蔑警員「近距離直射頭部」,更聲稱當時槍口與男子距離只得「一個拳頭位」。然而,該男子其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警員沒有近距離向他發射胡椒球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