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8日將軍澳尚德商場發生爭執,一對情侶疑因政見問題而襲擊數名在場人士,其後情侶被捕。女被告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及3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另男被告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今在觀塘法院提堂,兩人承認控罪。徐綺薇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8月11日再訊,期間女被告還押懲教處看管,男被告則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情指49歲女被告江詠虹報稱無業,事發前她曾經喝,而當時她在尚德商場大叫「曱甴」,有人感到受辱,並與江爭執,期間場面混亂,有人嘗試勸阻,江以手掌掌摑在場5人,其中一人另被江以拖鞋襲擊。另一被告38水電工程判頭李朝偉拳打一名在場勸阻人士。

辯方求情指當時江詠虹受酒精影響而攻擊他人,而李朝偉則想幫助女友,並指兩人事後感到後悔,希望可向被襲人士致深切歉意。辯方又指多名事主傷勢輕微,希望裁判官可以輕判。徐官指出當時女被告只與一名在場人士發生爭執,其餘事主皆是勸阻人士,但被告情緒失控,無故襲擊他人,他們的傷勢顯而易見,女被告需還押看管,另男被告則按原有條件保釋。兩人仍需等待領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押後案件至8月11日。

法庭記者:羅綽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