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物流公司前經理在外判貨品標籤工作時,收受非法回佣共7千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7星期。被告亦被暫委裁判官布喜后頒令須向兆德企業歸還7千元,即相等於涉案賄款的金額。

曹劍偉,47歲,兆德企業有限公司(兆德企業)前倉務經理,承認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暫委裁判官判刑時稱,案件涉及剝削外判工人,而相關的賄賂罪行性質嚴重。法院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以向公眾傳遞正確信息。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任職兆德企業的倉務經理。兆德企業於2017年10月初決定外判其貨品標籤工作予兩姊妹,二人當時在被告監督下任職兼職倉務員。被告獲委派與該兩姊妹商議服務費金額,於該年10月中至12月中期間,該兩姊妹獲外判兩項總值逾9萬4千元的標籤工作。被告提出索取要求後,從該名妹妹接受非法回佣共7千元。

2人其後向兆德企業管理層投訴被告索賄。該公司確認從來沒有要求被告向2人索取任何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