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警方向記者發告票 記協:已接獲17宗相關個案
07月22日
記協接獲報告,防暴警察昨日在元朗的商場驅散人群期間,一度將大批記者包圍及進行搜查。有記者表示,當時被警方問及是否政府新聞處登記的傳媒,否認後即被發出違反限聚令告票。多名在場採訪的學生記者,亦因並非受僱於傳媒機構,接獲警方發出的告票,該會截至今日下午3時半,已接獲17宗相關呈報個案。
警方事後指,當時部分穿着反光衣的人士未能說出自己受僱的傳媒機構或出示有效記者證,並非正在進行採訪工作的記者。記協則指,警方未有解釋有關人士若非在場採訪,當時究竟進行什麼活動或有何違法行為。
記協又指,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在工作地點為工作而進行的羣組聚集」可獲豁免,即新聞工作者在公眾地方進行採訪,並無違反有關規例。有關條文並無界定何謂「工作」,而現行法例亦無規定新聞工作者必須符合個別條件才可被承認為「記者」,例如受薪、持記協證件或獲得政府新聞處認可等。該會續指,警方無權自行對「記者」的身份作出定義及進行篩選,警務人員向進行採訪工作的人士發出違反限聚令告票,亦毫無法律基礎,並促請警方停止濫用公權力,並停止阻礙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