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2歲女童上月25日報案,指早前經通訊軟件認識一名16歲少年,他曾要求女童發送她的不雅照片,並勒索金錢。警方調查後,昨日在天水圍區拘捕該少年,並在他的手機內發現不雅照片,他涉嫌「促使未滿十六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勒索」及「管有兒童色情刊物」被捕,現正被扣查。

據了解,兩人去年於「抖音」認識,其後透過WhatsApp、WeChat及QQ聯絡,女童亦曾向該少年發送不雅照片,最終被勒索不多於1000元。警方少年手機內發現除該女童的不雅照片外,亦有屬於他人的不雅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