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調整寫字姿勢為由猥褻逾10女學生 安徽男教師獲判刑
07月23日
該名劉姓男教師在案發前是某縣一間學校的教師。據檢方指控指,2018年9月及去年9月,劉男在一間小學擔任專職書法教師,並在另一間學校擔任語言兼書法教師期間,以「調整寫字姿勢」為由,先後對猥褻逾10名女學生。其中1名女學生年滿14歲,另有2人未滿12歲。
法院認為,劉男是具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卻猥褻多名兒童,當中包括不滿12歲的兒童,因此認為上述情形均應對其從重處罰。最終,法院一審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6年半;以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兩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