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cam直擊】九龍城電動滑板狂飆 警鐵馬行人路追截
07月24日
警務人員在評估道路環境和行人路人流後,先後於安全情況下沿馬路及行人路駕駛警車,尾隨該電動滑板車並嘗試截停該男子,同時響起警號向附近市民示警。然而, 該男子不理警方警告,繼續駕駛電動滑板車。警務人員考慮到該地點就近民居,基於安全問題,唯有停止追捕行動。 警方現正追查疑犯下落,並留意到網上亦有流傳事件的部分片段。警方呼籲, 如市民有任何消息提供,可致電5633 3635 (24小時熱線)與黃大仙警區交通隊聯絡。
警方警告, 市民胡亂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可引致嚴重交通意外。由2019年7月至今年6月,全港共發生6宗牽涉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致命及嚴重交通意外。警方強調,香港從未有按《道路交通條例》為電動可移動工具登記及領牌作代步用途,在道路或私家路上使用電動車均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包括「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警方提醒,觸犯上述罪行最高可處監禁12個月,罰款10,000元及被取消駕駛執照為期不多於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