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摑18巴女童 疑因「離群」惹禍
07月27日
上水轉到尖沙嘴消遣
被捕少年姓林(十六歲),初中學生,住上水清河邨。據悉,有人曾涉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被捕;至於女疑犯姓葉(十五歲),泰國裔,家住葵涌,已輟學,她和林為情侶關係。消息稱,受害十三歲女童,早前在上水一帶球場流連時認識涉案小情侶,經常逛街玩樂,惟近期疑受害女童沒與兩人交往,轉跟其他朋友到尖沙嘴消遣,惹來二人不滿。
上月二十九日,受害女童途經祥龍圍邨外巧遇林和葉,有人即指責女童不應「轉場」到尖沙嘴玩樂,認為不給面子,女童其後遭兩男女共掌摑至少十八巴掌,其間有其他友人拍攝過程,女童曾自行求醫,翌日凌晨報案,警方展開調查,及至前日女童遭掌摑片段在網上廣傳,大埔警區反黑組隨即拘捕涉案男女。
大埔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莊成逸表示,由於受害人只知道掌摑者的花名,背景資料甚零碎,故警方偵查需時。據悉,兩疑犯並無黑社會背景,但探員會調查他們身邊朋友是否有黑社會分子,以及是否受人影響犯案。莊成逸又說,暴力解決不到問題,觸犯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最高可判囚三年,提醒年輕人勿以身試法。
記者黃文威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