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市一名汪姓女子近日散步時,發現閒置的別墅竟然亮起燈光,於是報警求助。警方趕到現場,發現3樓臥室內,有一名光著腳的陌生女子和她2歲大的孩子,在床上吹冷氣休息。在民警的質問下,她竟回應說,「我付你房費好了」

汪女當天晚上9時許在外散步,意外發現她的別墅裡有燈光透出,於是打電話報警。民警到場後與她逐層查看情況,最後發現3樓臥室被人反鎖,她於是用鑰匙將門打開,竟然見到一名光腳女子帶著自己2歲大的孩子,在床上吹冷氣休息。

民警隨後上前質問,光腳女卻回答,「我是住這裡的。」汪女十分氣憤,並與女子對質,眼見謊言被拆穿,光腳女竟理直氣壯說,「實在不行,我付你房費好了。」民警聽到後也表現出怒氣,強調這不是付房費就能解決,別人的房子不能隨意進,怒斥光腳女沒有常識。

擅闖住宅的女子其後表示自己姓李,當晚帶兒子出門玩耍,隨後被一隻野貓引到別墅後門,發現門未上鎖後便帶著兒子進屋休息,又指「我進來一看,廚房也挺乾淨,還想說買點菜住在這裡好了。」

最後,民警帶著汪女清點是否有財產損失,並將李女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據內地《治安管理處罰法》,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不涉刑事成份,將處最少5日拘留、最低200元罰款。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