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男生涉嫌於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行動期間在大埔堵路並襲警,今在粉嶺法院續審,接載疑遭被告施襲的警員Y,並於當日制服被告的警員沈德華繼續作證,改稱被告只扔出兩條防撞杆,並稱Y與被告糾纏時「有印象見到Y失平衡」,辯方質疑沈從沒向被告提及自己的警員身份,強調被告和Y的身體接觸乃是出於自衛。

沈在觀看行車紀錄後,改稱被告乃是將兩條,而並非3條膠棍(防撞杆)扔出馬路,但沒有解釋為何混淆了數目。

辯方詢問沈當天警員Y有否向被告展示委任證,沈表示「冇留意」,自己亦沒有展示委任證,稱當時因接載Y,故把放有委任證的手提包放在後座乘客位上。

沈供稱Y在下車後迎面衝向被告,向他大叫「警察,咪郁!」後,用右手伸向被告,被告衝向右前方,二人隨即糾纏,但他不清楚具體情況。沈稱「有印象見到Y失平衡,隻腳遞一遞起」,不同意辯方所稱是Y用腳踢向被告,表示雖在現場沒有提及,但Y其後在警署內向他投訴,稱被告由上而下用右手襲擊其頸部。

辯方指稱被告一直詢問沈德華是否冒警,他沒有回應,後來才說「差人嚟啦,你就睇下我係咪冒警」,沈否認,但承認曾向另一被捕女子稱「委你老母啊委」。

辯方指出沈的行車紀錄沒聽到有人曾稱「警察,咪郁」,質疑Y根本沒有表明其警員身份,強調被告和Y的身體接觸乃是出於自衛。

事主警員Y出庭作證,稱當日他在廣福邨廣佑樓登上警員沈德華的坐駕,沈向他稱「啱啱有人堵路」,著他一起「出返去睇下見唔見到嗰兩個人仲喺唔喺度」。上車後數秒,沈稱「就係嗰兩個啦」,Y望向右方,發現兩名全身黑衣的人士,當時他未能辨別兩人性別。沈即駕車調頭,在廣宏街行人過路處稍前的位置停車。

Y供稱他下車迎面走近被告,伸出右手做截停動作,稱「警察,咪郁!」,被告即「用右手由上而下打落嚟」,打中他左邊頸,並嘗試加速跑走,他即用雙手捉住被告右臂,兩人糾纏4至5秒左右,警員沈德華即下車制服被告。當時與被告同行的女子一度嘗試拉開沈和Y,最後被Y制服。他表示被告表現激動,不斷反抗,「睇到佢用力同嘗試為佢鎖上手扣嘅軍裝警抗衡」。

Y補充稱包括被告在內的兩名黑衣人曾離開他的視線,當時雙方沿路向反方向行,他在第一次目睹兩人後沒有回望,其後因私家車調頭駛回過路處,在約3秒後再度目睹兩人。

軍裝警抵達後將被告及女子押上警車,Y則登上沈的坐駕,隨警車抵達元朗警署。他其後在報案室向沈講述在截查被告時遇襲,向沈展示遇襲位置,指當時左頸仍有疼痛。

陳炳宙裁判官將案延至明天續審。

20歲被告鄭塏臻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之迴旋處擺放3個防撞杆,並在廣宏街襲擊警員Y。

法庭記者:王尚哲

建立時間:13:24
更新時間: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