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委會代表晚上見記者指,港大校委會已大比數通過終止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教職。港大校友關注組則發聲明,對校委會終止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先生教席的決定感到震驚和憤怒,並指解僱戴耀廷教授違反教務委員會建議,並且在戴耀廷案件等候法庭上訴期間作出此決定亦違反程序公義。

關注組重申,教委會報告指出戴耀廷的不當行為不足以構成解僱,校委會解僱戴耀廷是踐踏與破壞了港大的人事管理政策,又認為解僱是「一項屈服於政治壓力的決定」,絕對不能讓教職員及公眾信服。 關注組又指港大無視司法程序,於去年年底啟動校內紀律處分程序,如今校委會在戴耀廷上訴期間作出解僱有違程序公義。倘若戴教授上訴得值,校委會的決定對學校及戴教授做成不能彌補的損害。

聲明又指,解僱是建基於政治決定,予以強烈讉責,促請大學撤回解僱的決定,回歸正常的人事管理政策。關注組續指,「教師不應僅僅因為其觀點和行為令大學或政府的高層管理人員不悅而受到迫害」,認為校委會現時做法與港大的校訓背道而馳,讓大學的教職員和公眾對校委會維護和保護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決心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