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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昨日(28日)舉行西九龍總區交通日,行動中,人員共拖走20架造成嚴重阻塞的違泊車輛及發出378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其中359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涉及違例泊車,餘下則涉及其他交通違例事項。另外,人員亦發出51張傳票。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在區內針對與單車、行人、電動可移動工具及違例泊車有關的交通罪行進行嚴厲執法,包括「於行人路泊車」、「違例泊車造成不必要的障礙」、「非法進入黃色方格路口」、「在限制區內停車」、「在限制區內讓乘客上落」、「在限制區內裝卸貨物」及「未經授權而在巴士站停車」。

警方表示,會繼續針對各種交通違例事項,定期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以確保道路安全及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