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大媽」歌舞違限聚令罰3000元 1人拒認9月再審
08月03日
3名被告分別為歐麗花(38歲)、楊佳(38歲)及趙冬菊(53歲),各被控於今年4月17日在中環9號碼頭的公眾地方外組織受禁群眾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控方指稱,今年4月17日晚近7時,便衣女警25229與同僚在中環9號碼頭巡邏期間目睹3人在該處表演歌舞,現場設置了音響,亦放了4張櫈,當時有3名男子駐足觀看,而各人距離少於1.5米,違反限聚令。
楊佳和趙冬菊承認控罪,各被判罰款3000元,而歐麗花則否認控罪,法庭把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審訊。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