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4類議員不應獲延任 何君堯倡盡早就基本法23條立法
08月05日
對於未來一年立法會「過渡期」問題,何君堯認為有四類議員不應予以延任,包括早前被選舉主任取消參加換屆選舉的議員;因干犯嚴重罪行而被定罪的議員;曾與海外政黨勾結而進行顛覆國家活動及行為、參與相關論壇及宣傳的議員;曾參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任何提倡「港獨」活動的議員。
他又指,立法會在未來一年需要盡快處理振興經濟及紓民解困的事務。他建議多項政策,包括盡早完成《基本法》第廿三條本地立法程序,完善相關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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