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及林朗彥否認控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控方將傳召17名證人,暫訂於11月23日開審,預計需時6天,黃之鋒明言會爭議警方以不合理手段強行破解其手機,檢取涉案證據此點。而早前承認兩罪的周庭待審訊完結始求情及判刑。

黃之鋒及林朗彥否認全部控罪;周庭早前承認她所面對的2項控罪,即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3人現准減少報到次數為每周一次。

案發當日約清晨7時開始已有大批示威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聚集,其後衝出夏愨道及添美道堵路,促請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直至11時許,現場逾400名示威者聚集,周庭與另外兩男出現,並以揚聲器煽動在場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兩名警員為阻止示威者行動,於是在警總汽車入口設立防線。約15分鐘後,一輛警車欲駛入警總時,遭示威者包圍,周庭等人站在車旁,重覆呼籲示威者分批圍堵警總兩個入口。未幾,數百人逐漸走到軍器廠街,而涉事片段被女警、閉路電視及公開影片拍攝下來。

及至下午時分,分別有數千人聚集軍器廠街、軒尼詩道等街道,周庭協助一名男子手扶擴音器及卡紙、重覆高叫口號、在警總外黏貼卡紙,而在場示威者則向警總擲雞蛋、罐頭、塗鴉、破壞閉路電視系統及堵路,致61個公眾電話未獲即時處理,警總職員未能出入,更7名警員及8名餐廳員工被包圍時感不適,需電召救護車到場。整件事擾攘近15小時始落幕。

黃之鋒庭外表示,其代表律師將爭議較早前警方在沒有知會其代表律師下,強行破解他的電話,從中提取資料證據作起訴。林朗彥堅稱當日包圍警總是正義之舉。周庭則籲香港人繼續堅守信念。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