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港府批英國會小組報告偏頗 提出制裁理由無實質證據
08月05日
港府指出,香港警方是專業的執法機關,有法定職責採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不論其背景、聯繫、政治立場、職業等,並強調警方十分重視公眾活動在場人士的安全和福祉,不會阻礙任何真正的救援工作。警方的一般做法是安排消防處的救護員在安全情況下治理有需要的人。如有被捕人士當場受傷或在拘捕過程中受傷,會獲安排直接送往醫院治理。此外,大部分警務人員都受過急救知識和技巧的專業訓練。有需要時,警務人員亦會即時照顧傷者並為他們安排進一步治理。
港府又指,在去年6月起發生的多場非法公眾活動中,警方遇到一些並無任何專業訓練或資格的自稱「」,亦有情報顯示有示威者會穿着反光背心冒充急救員,以逃避法律責任,故警方必須謹慎核實這些自稱為「急救員」的資格。
就報告中有關中央制定《港區國安法》的論述,港府指出,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香港特區在過去23年未能履行其憲制責任,透過本地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因此制定《港區國安法》絕對是合情、合理、合憲、合法。
港府批評自《港區國安法》制定以來,部分英國政客藉此大做文章,漠視英國本身也有維護其國家安全和主權的法例,以及相關的執行機制,又對香港示威者的嚴重違法行為視而不談,更借去年警方的行動為藉口,高調表示會採取某些針對香港的措施或法案。港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並敦促其他國家停止一切政治操作和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