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廣東省政府今日公布自後天(7日)起調整由香港入境廣東人士有關核酸檢測的新規定,特區政府呼籲市民在前往廣東時,須確保符合相關規定,以免在進入廣東時出現困難。

廣東省政府關於核酸檢測的新規定指出,自本月7日早上10時起,除經批准的公務商務豁免人員和跨境司機按現行規定執行外,其他人員經深圳灣和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廣東時,必須持有香港特區政府認可的醫療機構發出的24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由報告發出時間起計),而入境後仍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特區政府認可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醫療檢測機構名單,已上載「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按此)。

政府發言人說,市民在出發前往廣東時,須確保持有按廣東省政府規定要求的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正本或列印本,並預留充足時間過關,否則將不能進入廣東;而在折返香港時,更會因重新進入香港而須根據香港法例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接受強制檢疫14天。為避免出現該等情況,市民應格外小心注意。政府亦呼籲,鑑於現時本地疫情極為嚴峻,市民大眾應盡量減少外出、保持社交距離和避免外出用膳及時刻注意手部衞生,如需外出應佩戴外科口罩。如出現輕微病徵,應盡早求醫,以防止病毒在社區擴散。

珠海市防控指揮部、深圳市防控指揮部:今日晚上發布通告,為妥善應對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變化,保障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入境人員的安全健康和通關秩序,經粵港雙方溝通協商,自2020年8月7日上午10時起,由香港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經深圳灣口岸入境人員,入境時必須持有粵港兩地政府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生成時間為24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紙質報告,並接受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經批准豁免入境隔離的重要公務商務人員、跨境貨車司機等人員,按現行規定執行。

建立時間:2200
更新時間: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