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7日,網民於尖沙嘴梳士巴利花園發起反修例集會,其後爆發警民衝突。4名學生在紅磡被捕,被控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第一被告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續以禁蒙面法控告4人,第2和第3被告希望在禁蒙面法的訴訟有結果後才進行答辯,第4被告希望儘早進行答辯,第1被告則表示中立。嚴舜儀主任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8月17日處理第2被告林美珊及第3被告袁靖恩的答辯押後申請,案件會在8月21日再訊。

3女1男被告皆報稱學生,依次為傅詠琳(22歲)、林美珊(19歲)、袁靖恩(20歲)及15歲少年。4人同被控於去年10月27日在紅磡德安街與紅磡道交界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傅詠琳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錘。

就著禁蒙面法的控罪,嚴官強調控方須負上更高舉證責任,需證明當時被告清楚知道自己正身處非法集結。

嚴官指出案發至今即將一年,終審庭有關禁蒙面法的案件不會在短期內有結果,動輒需時兩年,稱若押後答辯屆時法庭考慮的判刑選項也可能收窄,目擊證人的記憶力亦會隨時間消減。法庭最終把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屆時將處理第2被告林美珊及第3被告袁靖恩的答辯押後申請,案件會在8月21日再訊。

法庭記者:王尚哲